《2022年世界城市500强榜单》显示,上海在全球评比中名列第八位,比2020年的第十位有所上升。之所以呈现不断向好的态势,除了经济、文化因素,包括公平的就业环境、有效的城市治理、安全的居住环境、丰富且多元的文化休闲市场等,还与相对完善的城市法治体系有着密切联系。法治日渐成为上海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夯实法治之基——
英国哲学家霍布斯认为,人们为了摆脱原始的、彼此处在战争的无序状态而相互缔结契约,成立以法制为基础的国家,由此得以摆脱原始的野蛮状态而进入文明状态。文明状态下的人逐渐安定下来,并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上繁衍生息与协作生产,一大重要成果就是城市的产生。
城市的产生,从其起源来看大致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因“城”而“市”,即“市”是在“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这类城市的产生主要基于政治和军事原因,如战略要地、边疆城市。《吴越春秋》一书有言:“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此城郭之始也。”另一种是因“市”而“城”,即先有市场交易的“市”而后形成“城”,这是城市产生和发展的主要源头。
不管城市起源于何种类型,其间都存在较为活跃的商品交易行为,也必然存在为了利益而冲撞乃至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要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民财产安全,就离不开行之有效的法治。
自由贸易理论创始人亚当·斯密在主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自动调节的同时,也有意识地强调了市场主体应当遵循的契约和责任。这些契约和责任,依赖于法律的约束和规定。可以说,法治在维持现代城市良好秩序上发挥着基础保障作用。
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高度重视城市法治建设,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以及线上线下联动的多元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力求大事小事就地化解、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初步形成党建引领下的“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四治融合。
厚积法治之势——
一般而言,建立公共生活秩序的模式有三:一是权力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通过强化权力系统来达到维持公共生活秩序目的,如霍布斯式的“利维坦”。二是德性模式。这种模式将维持公共秩序的希望寄托于公民的良好道德素养上,如康德式的道德理性人。三是制度模式。这种模式强调制度是形成和维持公共生活秩序的根本力量。
三种模式的有效实行,都离不开法治在执行层面提供的保障。简单来说,权力模式如果没有法治的保障,往往会演化为公共生活秩序的破坏者;道德理性的人如果没有法治的约束,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而违背甚至破坏公共生活的道德准则;制度作为“一种公开的规范体系”更是法治体系的具体呈现,正如荀子所言“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
2022年初,上海城市法规全书2.0版如约上线。这一“法律百宝书”通过分类索引智能查询,实现了上海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的“一键可查”,方便了广大市民、企业乃至在上海居住的境外人士找法、用法,一年来系统访问量超过200万人次。
知法才能懂法,懂法才会守法。实践反复证明,城市治理各项工作,只有在社会公众充分参与、广泛认同的基础上,才能有力有序展开。
彰显法治之治——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城市本身就表明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等的集中。从长远来看,只有形成坚实的法治信仰、良好的法治秩序,不断释放良法善治效应,才能真正确保城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
近年来,上海坚持做深做透强化制度供给这篇大文章,要求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以法治引领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在加快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进程中,浦东新区更是充分发挥“立法试验田”优势,一年之内高效推出12部“小、快、灵”法规,覆盖知识产权保护、文物艺术品交易、非现场执法等经济民生领域,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
总之,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良好的法治环境日益成为一座城市吸引力、竞争力的重要构成。新形势下,尤其要注重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以法治建设更好地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
(作者: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基地研究员 高红明)
栏目主编:龚丹韵
文字编辑:夏斌
本文作者:高红明